宜興市2023年度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年審的公告
為做好我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根據國務院《殘疾人就業條例》《省政府關于落實就業優先政策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和《中國殘聯辦公廳關于明確按比例就業聯網認證“跨省通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現就2023年度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年審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年審辦法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城鄉各類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2023年度已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應于2024年10月31日前,在宜興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網址:http://www.jsyxdpf.com/index.html)的“按比例聯網認證網報系統”或江蘇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www.jszwfw.gov.cn/)搜索“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事項中申報上年度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2023年度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無需申報;未在規定時間申報辦理按比例就業年審的用人單位,一律視作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我市集中批量年審時間即日起—2024年6月30日)。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殘疾人實際在崗,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按照中國殘聯辦公廳關于明確按比例就業聯網認證“跨省通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2023年度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年審有如下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重度殘疾人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其他殘疾人均按1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2.用人單位提交審核材料時,殘疾人證不在有效期內的,不計入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
3.以勞務派遣形式安排殘疾人就業的,被派遣殘疾人應當計入勞務派遣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經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協商一致的,在計算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比例時,被派遣殘疾人可計入用工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不得重復計入勞務派遣單位的就業人數。
4.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按月計算,不以全年安排殘疾人總數平均后計入用人單位每月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
5.通過聯網認證,除勞動合同必須上傳外,其他材料均通過聯網匹配獲取,能正常匹配獲取到數據且無誤的,用人單位無需另外上傳資料;如無法匹配到數據,且單位認為符合年審條件的,需要上傳相應材料,通過人工審核。
二、年審時間
我市集中批量年審時間即日起—2024年6月30日
三、年審機構聯系方式
本年度按比例就業年審工作以網上年審為主,用人單位網上申報確有困難的,可攜帶資料至市殘聯年審窗口代為年審。
年審機構:宜興市殘疾人就業創業管理中心
地址:宜興市宜城街道華興南路博愛家園
聯系電話:8722123087221231
四、補貼與獎勵
用人單位(集中安置殘疾人企業除外)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并符合文件條件的,可申請相關補貼和獎勵。
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在參加當年按比例就業年審和按規定如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后,攜帶規定材料于10月31日前至各鎮(街道)殘聯申請補貼和獎勵,辦理相關手續,逾期視作自動放棄申領。
補貼與獎勵的辦法
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每按比例安置1名本市戶籍殘疾人,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本市上年度月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給予按比例補貼。
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超比例每安置1名本市戶籍殘疾人,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本市上年度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給予超比例獎勵(不重復享受按比例補貼)。
對30人及以下的用人單位,安排的本市戶籍殘疾人均視同超比例安置,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本市上年度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給予超比例獎勵。本公告未列事項,可以通過宜興市殘聯網站查詢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年審的相關程序與手續。
特此公告
宜興市殘疾人聯合會 宜興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宜興市稅務局
2024年4月17日